一、办证时间和地点
1. 地址: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15号2号楼3楼,河南省外事侨务服务中心大厅。
2. 对外办公时间: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:30至12:00 ,下午14:30至17:30(冬令时),15:00至18:00(夏令时)(国家法定节假日、公休日除外)。
3. 咨询电话:0371-65688864、65688825(人工接听时间: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:30至12:00,下午15:00至17:30,国家法定节假日、公休日除外)。
二、办理河南省外办附加证明书所需时间
种类 |
办理时间(工作日) |
平件 |
受理文书后第4个工作日完成(指定窗口发件或寄出) |
急件 |
受理文书后第2个工作日完成(指定窗口发件或寄出) |
备注 |
按外交部规定,规范邮寄收费。 各外办实行申请人与邮局直接结算方式办理邮寄业务。 我办不代收邮寄费用及其它额外服务费。 |
三、申办附加证明书程序
第一步:办理符合附加证明书要求的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。
第二步:办理河南省外办的附加证明书。
四、办理河南省外办附加证明书需提交的材料
1. 符合附加证明书要求的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。
2. 有效证件:
(1) 中国公民应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如为华侨且不持有有效的居民身份证,应提交护照原件及信息页复印件。如为港澳台居民,应提交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》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》或旅行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。
(2) 外国公民应提交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原件及信息页复印件。
(3) 国家公派出国人员、留学生还应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、出国任务批件原件。
(4) 企业申办商业类文书的附加证明书,还应提供商业文书或票据原件、单位介绍信原件。
(5) 驻华外交或领事机构为其本国公民代办附加证明书,还应提交其出具的照会原件。
(6) 河南省外办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。
注:外国公民办理收养中国儿童的公证书的附加证明书,除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外,还应提交驻华外交或领事机构照会原件及《收养登记证》的复印件。
五、收费标准
种类 |
申办附加证明书费用(单位:元/人民币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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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件 |
商业类文书:100元 |
民事文书:50元 |
急件 |
每份加收50元加急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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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 |
按外交部规定,规范邮寄收费。 各外办实行申请人与邮局直接结算方式办理邮寄业务。 我办不代收邮寄费用及其它额外服务费。 |
注:1. 附加证明书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、财政部《关于调整护照、认证和签证、认证代办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计价格[1999]466号)规定中的领事认证收费标准执行。
2. 以上为每份公证书的收费标准。若公证书系由多个公证事项合订而成,则按公证事项的数量收费(例如学位证的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公证和翻译公证合订,则收取两份附加证明书费用)。
3. 办证时应预付全部费用。
4.查看外交部领事司收费标准请到领事服务网(http://cs.mfa.gov.cn/zggmcg/fjzms/bzxz/202310/t20231018_11163041.shtml)。
5.按外交部规定,规范邮寄收费。各外办实行申请人与邮局直接结算方式办理邮寄业务。我办不代收邮寄费用及其它额外服务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