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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销公告(第二次)
文章来源:河南省外事网 发布日期:2024-06-04

  河南省因公电子护照制证中心,依据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,经举办单位同意,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,现已成立清算组。

  请债权人自2024年5月22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。

  特此公告。

  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清算小组

  2024年6月0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