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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省因公电子护照制证中心,依据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,经举办单位同意,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,现已成立清算组。
请债权人自2024年5月22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。
特此公告。
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清算小组
2024年6月0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