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单位:
为加强物业管理,规范采购行为,改进服务方式,决定对办公区保洁和安保服务等外包项目进行邀请采购。我们诚挚的邀请贵单位为投标单位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(一)项目名称:2025年度省委外办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
(二)项目地点: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15号
(三)服务期:2025年1月1日-2025年12月15日。
(四)投标报价:投标人可在工作日现场勘察,按本邀请函中的要求统一报价,报价不得高于45万元。报价需充分考虑成本核算、人员安排、劳务支出、安全保险、劳保福利、住宿、材料、设备损耗、税收、管理费、社会保险等一切费用。
(五)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,中标后允许分包、转包。承包形式为包工包料。
(六)项目服务范围及内容
1.办公区保洁服务项目
1.1室外保洁:省委外办位于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15号办公院区(不含家属院区)的所有室外公共区域的环境保洁工作。包括清洁室外宣传栏、停车位、道路、围栏、车棚。
1.2室内保洁:办公楼1-14层和综合楼1-2层的大厅、走廊、楼道、阳台、健身房、消防梯、电梯、上人屋面、地下车库、公共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环境保洁。包括清洁公共区域玻璃门窗(不含楼体玻璃幕墙)、扶手、消防栓、防火门、灭火器、果皮桶、宣传栏、指示标牌。定期保养电梯轿厢,及时清理轿厢门槽地槛杂物,工作日早7:00前对电梯地垫进行更换。重大迎检活动期间会议室的清洁工作以及健身房机械的擦拭。
1.3垃圾清运:按垃圾分类要求,对办公区及职工食堂产生的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和清运,并承担垃圾处理相关费用。
2.办公区安保服务项目
2.1 办公区门卫室需提供24小时专人安保服务;办公楼收发室需提供夜班专人安保服务;综合楼门岗需提供白班专人安保服务。
2.2 负责办公区安全管理,维护正常工作秩序,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。做好服务区域内的防火、防盗、防破坏、防事故工作,开展安全隐患的巡查排查,负责机动车疏导和各类车辆有序停放,以及紧急状态下人员疏导等工作。
3.零星维修服务项目
3.1 木工类:室内外公共设施、各楼栋的门锁、门窗、桌椅、文件柜、更衣柜、窗帘、办公桌、电脑桌、消防栓等公共设施的维修和更换、各标牌/标语悬挂和拆卸。
3.2 泥瓦类(单处3平方米左右):室内外小面积墙体损坏修补、小型地面修补。
3.3电工类:室内外公共设施、灯具、风扇、插座、消防指示牌、应急灯、摄像头电源、空调、配电箱、开关、空开、路灯等公设设施的维修和更换。包括插座、布线、电缆等小型安装服务,以及应急发电、应急小型抢修、网络和电路日常维护和巡查等。
3.4 水工类:室内外公共设施、水龙头、洗脸盆、上水软管、下水软管、冲水阀、水箱、水管、排水管、大便池、小便池、地漏堵、截止阀、小便池冲水阀、洗手水池、拖把池、窖井、下水道、化粪池、楼栋架空层排水设备及地下车库下水道等。
4.专业项目
4.1集中供暖季(每年11月-至次年3月)采暖锅炉操作运行、应急抢修及日常巡查。锅炉工持证上岗。
4.2办公楼和综合楼供电、配电箱及变电房高低压供电运行值班,供电设备日常操作、维保养护。配电房工作人员持证上岗。
二、投标人资格要求
1.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对投标主体的要求。
2.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单位,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,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管理团队。
3.投标方提供采购响应函(附件1)和报价表(附件2)即可,以上资格要求不需提供纸质资料,但审核贯穿服务全周期。
三、采购邀请信息
(一)公告期限: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。
(二)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:2025年12月17日17时。
(三)本次采购有关信息在省委外办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上发布。有关该采购项目的澄清、修正等信息亦在以上网站发布。
(四)响应文件提交方式:
1.线下报价。报价文件纸质版需密封并于密封处加盖响应方单位公章,以邮寄或送达的方式于截止时间前提交至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15号中共河南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机关纪委602室。邮政编码:450003,收件人:史老师0371-69068021 18538269728。
2.线上报价。报价文件的扫描电子版须于截止时间前发至机关纪委邮箱jgjw@hnfo.gov.cn,邮件主题标注“公司名称”+“2025年度省委外办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报价”。
3.线上报价和线下报价均为有效的申报方式,采用其一即可。如响应方同时提交线上和线下报价,以纸质版为准。报送的响应资料省委外办将不退还,逾期未送达响应文件的视为未响应,作弃权处理。
4.采用线上报价的响应方如中标,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或采购合同签订前提供资料纸质原件。
四、评标方式
截止时间后两天内进行评标,中标结果以电话形式通知各响应方。本次采购的评标采用低价中标法,即具备资质要求前提下,由本项目采购小组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进行比较,报价低的单位为中标单位。在招标过程中,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,都将导致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。
附件:1.采购响应函
中共河南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
2025年12月15日